开发商损毁南京老宅仅罚50万 惩罚还是纵容?

23.03.2015  10:54

  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颜料坊49号被开发商拆毁事件引人关注。近日,这起破坏文物案处罚结果“出炉”:施工单位中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50万元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建设单位对被毁文物建筑进行原状修复,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为何开发商犯错,“包工头”挨罚?50万元罚款能否起到警示作用?“任性”的房企是管不住还是不想管?

  开发商犯错

  为何“包工头”挨罚?

  据南京市文广新局的通报,针对泰禾集团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拆毁颜料坊49号古建筑的行为,对施工单位中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50万元行政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文物修缮方案报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对文物进行全面修复,待验收合格后该地块项目方可重新开工。

  为什么挨罚的是施工单位?南京文化综合执法总队支队长姜继荣说:“从目前调查情况看,处理建设单位即泰禾集团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证据不足。而施工单位中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主动承认是自己拆的,并表示拆房子的行为未向房企报告。房企表示,打桩是其让施工单位打的,拆房子不是。

  然而,记者调查获悉,自去年下半年泰禾集团接盘这一地块开发后,大型打桩机、挖掘机就陆续进驻工地,围着老宅一圈打桩施工,还紧贴房屋门口倒满泥浆。

  对于公布的处罚结果,网友质疑该处罚“轻描淡写”。“跑到规划线外施工,建设方不要求,施工方犯傻吗?为何开发商故意,包工头挨罚?”“房子已经被拆了,如何全面修复?原本开发商就是想搞所谓修复的名头,正好合了心意。

  仅罚50万

  是警示还是纵容?

  张治中公馆被拆罚款25万元、中华门城堡玩“漂移”罚款20万元、六朝古墓群被毁罚款50万元、颜料坊49号被毁罚款50万元……仅南京一地,近年来开发商故意损毁文物的案件就一再发生。

  损毁文物代价如此之低,引发民众不满。有网友质疑“这样从轻处罚,是不是等于变相鼓励开发商破坏文物,换取高额利润?

  而据记者了解,泰禾集团并非初犯。2014年6月4日,《人民日报》刊文曝光福建泰禾房地产公司“四证”皆无,无视安全隐患,违法建设房地产工程。

  据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讲师、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姚远调查,2006年至今,颜料坊地块已经陆续被拆除了14处文物建筑:黑簪巷6号“云锦大宅门”吉干臣故居、黑簪巷8号林氏学塾等直接被拆除;清代南京云锦制造业行会“云章公所”,则在2013年6月被拆。

  “惩罚过轻无异于纵容。”姚远说,要保住文物,留住文化的根,传承历史,执法必须起到震慑效果。

  据了解,文物保护法提出除罚款外,“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所谓“资质证书”主要是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及拍得土地后需要向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取得的相关许可证。

  律师宗延军认为,文物执法部门有义务根据企业违法程度,向其他行政机关通报,要求其进行行政处罚。“如果不这么做,也涉嫌行政推诿、不作为。

  “任性”的房企

  管不住还是不想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明确规定:违规建设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然而,南京市在2014年进行了规划体制改革,相关行政处罚权已经从市规划局移交至市城管局。据了解,从泰禾集团连续几个月超范围施工,到最终损坏文物,城管部门均未介入。

  有关专家认为,正是因为法律法规总是躺在“纸面”上,开发商损毁文物的行为才会屡禁不止。

  2014年,国家文物局对100个古城不可移动文物的消失情况进行普查,选择10个县区的文物消失速率进行全国折算后发现,一年全国大约有1.5万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

  “一些官员与房地产集团勾连在一起,形成利益输送关系,致使‘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不仅对文物造成毁灭性破坏,更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张凤阳说,建议高院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将严重破坏文物行为纳入刑事立案范围,对法人故意损毁文物古迹的恶劣情形,不仅处罚单位,更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蒋芳)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