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军副主任主持召开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意见落实部门会商会

07.03.2017  12:02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2月24日上午,我委赵建军副主任召集省编办、商务厅、科技厅、南京海关等8个部门有关同志,专题研究我省开发区发展现状、面临挑战、改革思路、创新举措,就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起草制定我省实施意见草有关工作进行了认真会商。

  我委对文件起草制定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狠抓落实。在召集省部分经开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认真座谈调研的基础上,已经拿出了贯彻国办文件精神的初步意见措施。会上,我委外资处介绍了草拟的贯彻实施意见的基本内容框架、重点建议内容及起草分工方案,各有关部门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赵建军副主任请省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家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紧密联系我省实际,着眼立足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改革理念、创新思维,研究提出支持我省各类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和政策建议,共同做好我省贯彻意见文件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