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成立长江水域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20.03.2017  17:37

近日,南通开发区成立长江水域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通过构建主体明确、统一协调、便民快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努力维护水域平安。该区各涉港企业设立长江水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由企业工会和安保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并明确一名同志担任长江水域矛盾纠纷调处联络员。

中心”主要有四大工作职责:一是指导辖区涉水、涉船、涉港企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落实专人做好单位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二是负责辖区长江水域内发生的涉水、涉船、涉港等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受理、调处工作及日常工作。受理长江水域矛盾纠纷的来信来访,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三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和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长江水域矛盾纠纷的发生;四是按规定开展长江水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掌握有关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长航公安南通分局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