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局开发区分局科学设置项目用地准入标准

26.01.2016  23:20

      建立用地指标预配制,年初及早统筹并精细化配置项目用地指标。完善项目联合审核制,对入区项目的单位土地面积投资额、规划指标、产出规模、建设周期等指标进行综合考量,明确作为实施土地挂牌出让的前置条件。建立工业新增用地预申请制度,坚持成熟度高的优先安排原则,在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时即要求用地单位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开发进度计划书及注册登记等前期证明材料,对分期实施的大中型工业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原则,按照实际需要和建设进度分期供地。制订“增资扩股、零地技改”鼓励政策,对提高容积率利用原有存量工业用地的,一律不再加收土地有偿使用费。  (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