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金砖国家司法交流合作新局面

30.03.2015  20:48

  3月28日,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在美丽的海滨城市——中国海南三亚举行。

  来自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等金砖五国的大法官们相聚在一起,围绕“金砖国家司法制度新发展”“环境司法保护”等主题展开研讨,这在金砖国家交往与合作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金砖五国国土面积共占世界领土面积的29.65%,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42.62%,同为二十国集团成员,也都是地区或次区域经济的领头雁。当前,金砖五国正不断深化伙伴关系,为提升多边合作水平、促进包容性的全球增长,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新的探索和贡献。

  司法合作是金砖国家合作框架下的重要内容。2009年,在巴西的倡议下,金砖国家最高法院签署了《金砖四国司法合作议定书》,并就人员培训等展开了交流。2014年12月,金砖五国法律界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成立“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并通过了《巴西利亚宣言》。

  中国非常珍视金砖国家间的合作。为切实促进金砖国家成员国最高法院间的友好交流,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倡议召开“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得到了其他四国最高法院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金砖国家间司法交流与合作有着现实的迫切需求。在论坛开幕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发表致辞时指出,当前,金砖国家均不同程度地遭受跨国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海盗和海上武力抢劫、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等方面侵害。同时,随着金砖国家间经济合作水平的提升,跨国民商事争端也呈增多趋势。如何有效加强金砖国家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在最高法院层面开展务实有效合作,更好地解决纠纷、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确保金砖国家间的各项合作能够在有序、透明的法律环境下顺利开展,成为各国最高法院面临的共同任务。此次论坛开创了金砖国家间司法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必将共同造福于金砖国家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也必将为推动司法事业和法治文明进步作出巨大贡献。

  此次论坛共举行了两场专题讨论。在“金砖国家司法制度新发展”的专题讨论中,周强主要介绍了近年来中国法院推进司法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推进阳光司法、调整优化司法管辖、改革完善审判机制、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等情况。巴西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勒万多斯基、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杰夫、印度最高法院大法官柯哈尔、南非最高上诉法院大法官梅亚也分别作了主旨发言。

  在“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专题讨论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介绍了近年来中国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的主要做法。巴西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勒万多斯基、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卡门科夫、印度最高法院大法官柯哈尔、南非最高上诉法院大法官马杰特也作了主旨发言。

  经过充分的磋商和讨论,论坛通过并签署了《三亚声明》,就追求公平正义、法院信息化、环境司法保护以及加强司法合作交流等达成共识并发出倡议。(记者: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