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部署生态文明建设两年行动 建50个生态文明工程

19.07.2016  19:09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67%、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3.5%以上、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不低于30%、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近日,宿迁市制定《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行动方案(2016-2017)》(以下简称《方案》),部署生态文明建设两年行动,确立了主要目标及50个重点工程项目。

  近年来,宿迁市秉持“生态立市”战略,始终把生态文明作为建设美丽宿迁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为突出抓好近两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方案》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统领,立足宿迁市区域、城市、镇村三大层面,围绕“深呼吸、看绿化、见清水”三大目标,开展“生态空间保护、绿色经济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完善、环境监管能力健全”五大重点任务,实施50个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166.94亿元。

  据悉,在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上,宿迁市将通过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构建市域森林生态网、实施市区“两环三带”绿廊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来推进宿迁市生态空间保护;通过调整优化工业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绿色经济转型;通过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强化机动车船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防治市区异味污染、严控秸秆焚烧污染、保护和改善骆马湖和洪泽湖水环境质量、开展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加强地表水体及黑臭河流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尾水导流工程建设、加强中运河污染防治、严控地下水开采、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交通噪声防治、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防治、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构建餐厨垃圾处理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治理和禁止露天焚烧植物及固体废弃物等方面,不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此外,在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健全环境监管能力方面,通过防范饮用水源地污染风险、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来完善风险体系和通过建设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防范体系和实施区域供水工程健全环境监管能力。

  记者还了解到,宿迁市将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人才队伍保障和监督考核保障四方面着手推进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6年起,实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评考核制度,对考评结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开。”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环境监管网络,“按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组建乡镇环保机构,配齐环保监管人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 史伟  孙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