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省级采集和审核会议在宁召开

20.03.2017  18:08

  3月17日,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省级采集和审核会议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2017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省级采集和审核工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苏春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有关部门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省教育评估院负责人主持会议。  
  苏春海指出,2016年是我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第三年。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和省有关部门、厅相关处室及单位的协同工作下,卓有成效地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监测任务,监测机制更加健全,监测方法更加科学,监测质量更有保障,取得了显著的监测效果。监测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各地基层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苏春海强调,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是我厅2017年重点工作,也是省“两个率先”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上下高度关注。2017年监测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一是国家和省对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为教育现代化建设和监测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教育现代化建设和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江苏教育现代化进入攻坚阶段给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苏春海就扎实做好省级采集和审核工作提出要求。省级采集和审核是保障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质量的重要环节,负责采集和审核的部门、处室和单位是全省监测数据最终的“把关人”。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数据的真实性是数据质量的核心要素,必须要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审核,统筹解决采集和审核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二要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各处室、单位要根据分工指标对省和13个设区市、104个县(市、区)的数据全面采集和审核。三要严把采集和审核要求。严格按统计口径做好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基层的质询,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四要高质高效完成任务。严格按照监测工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和审核任务。
  省教育评估院负责人就数据采集和审核的任务分工、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间节点等有关情况作了具体说明,并特别强调了确定审核基准值、增强市县区分度、完善相关台账、改进评价方法等数据采集和审核原则和方法。省有关部门、厅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就科学精准做好2017年教育现代化监测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纷纷表示一定按会议精神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好监测分工任务。

苏春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