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局“四项建设”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

30.09.2016  18:40

一是数字化建设。启动6月28日前2万卷房产交易登记资料、6月28日后新产生的8万卷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数字化扫描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档案数字化建库;同时在中山路服务大厅试点不动产登记档案扫描前置工作,即在窗口受理案件时,同步完成电子化扫描。二是信息平台建设。拟在房产电子档案移交到位后,启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面向社会公众的自助查询以及面向民政、公安、地税、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三是档案库房建设。着眼不动产登记档案安全管理的需要,启动五台山不动产档案库房装修出新和中央门原房产档案库房的搬迁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新馆选址。四是业务标准建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范、查询规定等制度研究,提升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