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江苏阜宁“安置房超市”受热捧

30.12.2015  17:14
 

到超市买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所需,在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被拆迁群众可以像进超市买商品一样,到“安置房超市”选择自己可心的房子,这是该县在推进城镇拆迁安置过程中探索出的新模式。据该县相关负责人介绍,“安置房超市”自去年12月份开始运营以来,已有434套商品房被选中,被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近年来,阜宁县把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地区整体形象和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先后在新、老城区实施了一系列拆迁改造工程。过去,阜宁县同许多地区一样,拆迁安置基本采用“政府新建安置楼、被拆迁群众就近安置”的方式。一方面,安置楼在建设过程中,常常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导致建设工期长,被拆迁群众过渡安置时间长、费用高,资金占用压力大;另一方面,大部分被拆迁群众因就近安置的房源有限,很难选择到自己满意的安置房。

为妥善安置好被拆迁群众,解决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去年下半年,阜宁县针对县城区域房地产市场趋于疲软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盘活各类存量房源,选择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且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进行团购,并组建了“安置房超市”,方便被拆迁群众选房。目前,该县“安置房超市”可供选择的安置房源有4503套、共计48.4万平方米。

为保证“安置房超市”有效顺利运作,该县还鼓励被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出台了“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增加200元补偿费”的奖励政策。按照相关规定,老城区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补偿,安置房依照市场化价格进行评估,实行结算安置;城南新城及城乡接合部实行划片区安置。对选择政府托底安置房的,则按照该地段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选择“安置房超市”安置的,则以安置面积为基础,按征收安置的区域确定与市场价格衔接的重置价进行换算,实现新老安置政策的对接。

为了保证“安置房超市”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房秩序,阜宁县政府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做好房源的分批次公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网上公示“安置房超市”房源的同时,还公示出房源价格、选房对象的选房顺序、选房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该县还统一编排“安置房超市”选房顺序,严格遵循“选房房源与安置房源1∶1.2、选房对象与房源1∶1.1”的轮候选房原则,确定每个批次选房对象名单,尽量让每位被拆迁群众都能选择到自己满意的安置房。

该县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形象地比喻,被拆迁群众到“安置房超市”选房,就像“在淘宝网上买衣服”一样。由于放宽了选房范围,被拆迁群众的各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房屋征收难度大幅降低。阜宁县未拆迁先选房安置的“安置房超市”模式,实现了征收安置“零过渡”。这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政府在房屋征收安置方面的压力,还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

傅建轩

2015年12月25日《中国建设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