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江苏淮安市金湖县质监站“小单位”担起“大责任”
本报讯 记者 徐为军 通讯员 韦国梅 王璇 报道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住建局局局长沈华东在一次质监站工作人员座谈会说:“质监站正式工作人员虽然只有9人,但却承担着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任,可谓是单位小而责任大。每位质监人员的形象都是一个小窗口,都代表着住建人的大形象。”他要求质监站人员应该深知肩上责任的重大,要加强自律建设,继续创新工作机制,打造高效廉洁的质监队伍,为全县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金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着住建局工程图审、质量监督、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推广、建筑节能、工程抗震、建筑科技等管理职能。全县建设工程每年新开工量达100多万平方米,管理工作面广量大,且关系到公共安全和老百姓切身利益。针对社会上对质量监督工作了解不够全面的现状,质监站加大了宣传力度,为有效开展对工程质量验收主体的验收督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突出监督重点,树立正确的执法监督理念,当好工程质量监督的“裁判员”,而不是工程质量验收的“运动员”。按照江苏省政府89号令等法规,实施执法型监督,规范执法程序,监督工作模式调整为抽查和巡查方式,督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建设义务,让群众知道全县工程质量验收一直处于政府的监督之下。
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对招商引资企业,该质监站率先实行提前开工联系单制度,即“质监程序超前设置”,改监督申报为开工登记,提前介入监督工程实体质量,及时提醒客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后期能够顺利办理相应手续,确保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建设进度不受影响。在简化办事流程上,将项目开工手续和监督验收环节减至最少。日常监督工作改为巡访制度,由被动通知监督验收变为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告知对方,采取先出具验收说明后补办竣工验收备案的方式,让投资客商提前进入下一阶段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投资商和服务对象,保障工业类建筑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该县每年大约有上千户家庭购买住宅,对每一个买房户遇到的质量问题,无论大小,质监站都会当做大事,耐心、细致做好质量投诉调查处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在投诉处理机制上,所有房地产项目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工程现场建立商品房质量投诉服务中心,建立相应的质量投诉协调、处理机制,积极快速地对投诉问题进行处理。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物业管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也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促成投诉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2014年10月18日《中国建设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