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扬州市司法局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图)
近日,扬州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座谈会,围绕全市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座谈交流,进一步汇聚共识、聚焦重点,精准实施,明确下一阶段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制定标准。按照省厅和省质监部门要求,推进《法律援助机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试点,完成年度试点进度安排的各项任务,总结经验,完善标准,并进行推广宣传。提炼固化法治宣传亮点特色工作,研制《普法队伍建设工作指南》。推进社区律师工作室值班工作规范化,完善内部管理和业务管理制度。
二是主动贯彻执行标准。运用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集中精力抓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工作标准贯标落实,确保全员掌握标准。按照省厅颁布的社区矫正规范标准,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的法律援助服务日常管理和服务质量标准,力争100%案件质量达到《规范》标准。2017年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标准规定的功能设置、平台建设、岗位与人员配备、制度与台账建立等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司法所建设导则》规定的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总体要求,确保年内60%的乡镇(街道)司法所达到标准要求。
三是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示范培育。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江都、仪征为市级标准化建设综合联系点,全面推进省厅已公布和颁布标准的应用,并提出完善标准的建议和意见。制定《扬州市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示范培育任务分解表》,分别确定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执法管理、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基层司法所、法治宣传、律师服务和公证服务等八个方面的培育示范工作领域,每个领域明确2-3个县市区作为标准化建设专项联系点,制定详细的培育方案,分别明确了试点培育的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联系处室,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