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局纵深推进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
近年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要求部署,纵深推进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行政许可事项从23项减少到11项,其他权力事项从651项减少到563项。
一是简政放权,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结合省、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梳理建立“不见面审批清单,其中不见面事项54项、见一次面事项3项。同时,通过“两微一端”推送审批结果,发放电子证书或快递送达、网络平台收费等服务模式,力争实现“不见面审批”。目前权力事项上网率100%,提前半年完成省政府85%的要求,“不见面”办理率94.7%,提前3个月完成85%的省定目标。
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建好政务服务“一张网”。梳理权力事项563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审批时间压缩40%以上。如施工许可证审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事率达100%。
三是增创优势,完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前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只需递交“责任书”等简单材料,档案编审费和防洪基金等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实行省、市、区三级联动。全面取消了小型项目管理师等职业资格许可,招标代理企业资质也已取消。
四是立足发展,服务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畅通“绿色通道”,取消城建档案报建费、防洪基金等费用,做好“中介超市”入驻工作,及时规范原属竣工验收阶段的排水设施视频检测等事项。
五是提升效能,探索“一窗通办”工作模式。以市“一办四中心”启用运行为契机,对97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归类,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从“一站集中”到“全窗通办”的全面升级。同时,根据“3550”改革要求,积极做好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和电子证书发放工作,截止2017年底,已为31家企业发放了电子版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