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宿豫区“三项措施”推进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

24.05.2017  06:03

今年以来,宿迁市宿豫区司法局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司法行政标准化推进计划,确保标准化建设落地开花。

一是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全面铺开、突出重点、培植亮点”的工作要求,科学设定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明确2017年为“达标建设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工作方案》,确保完成省厅、市局下达的标准化建设指标任务;第二步,明确2018年为“重点突破年”,选取部分全市领先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司法所,打造成标准化建设典型示范和样板,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第三步,明确2019年是“全面落实年”,全面实施各类司法行政标准,并建立标准评估机制,切实把标准化建设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二是强化责任,培育典型 。成立宿豫区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标准化建设的强大合力。通过单位自荐、条线推选的方式,确定了关庙司法所、顺河司法所、大兴司法所、仰化司法所、陆集司法所作为2017年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矫正科、公律科作为业务标准化建设试点科室,通过典型示范,做到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积极探索,形成一套具体、可操作的标准化运行模式。

三是落实经费,强力推进 。经费的落实,是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的根本保障。一方面,为每个司法所标牌标识标准化建设预留5000元建设资金,共计7.5万元,确保每个司法所标牌标识统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统一,工作人员胸牌和桌牌统一;另一方面,向区委、区政府申请到30万元的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经费, 5月13—20日,已组织26名业务骨干到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深造,6月17—23日,将组织20余名业务骨干继续外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