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部署开展财政票据专项检查

31.05.2015  15:03

      5月下旬,扬州邗江区政府针对审计发现的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专门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基础上,召集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部署开展全区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范围涵盖了办理《财政票据购领使用记录簿》,并领购财政票据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财政票据主要包括2013-2014年使用且未审查核销的各类财政票据,必要时也可延伸至以往年度。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了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即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非税收入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自立非税收入项目情况,是否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是否提高征收标准;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即是否按规定领取、变更或注销《记录簿》,是否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并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财政票据各栏目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完整,票据填开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财政票据相互串用或混用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的行为,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是否按票据号段顺序整理票据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是否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是否存在丢失毁损票据行为,如有丢失,是否及时申明作废,并向财政部门备案,是否按规定及时缴验、核销;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即各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各单位在提供自查报告、填写检查表的基础上,由联合检查组根据送检情况,抽取部分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处理决定,督促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刁仁道 赵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