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1.12.2014  12:14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沛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继县委书记李晓雷对《沛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房屋处置和安置管理亟待规范》审计专报作出重要批示后,近日,县政府根据县委书记的批示精神和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着重从体制机制上制定措施,规范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健全房屋征收管理机构 。《纪要》要求每个征收地块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属地镇(区)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县征收办及相关部门参与,实行集中办公,并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展征收工作,处理相关问题。 
      科学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在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时,《纪要》明确规定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 。包括:细化奖励政策,明确未登记房屋的认定和处理方法,规定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的清运办法,要求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房屋拆除及清运公司等。 《纪要》还明确了征收工作的经费来源,规定地块前期调查丈量等费用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征收办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项目预算,予以保障。(黄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