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农委采纳审计建议积极探索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新模式

09.12.2015  20:23

      12月4日,新沂市农业委员会通过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关于申报徐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公示》,对7家拟参与徐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予以公示,这是该市采纳审计建议,积极探索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新模式,助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的又一新成效,标志着该市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从传统模式,成功跃升到“互联网+”时代。
    今年6月份,新沂市审计局在对该市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由于涉农项目和资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原有政策透明度低、管理方法和手段传统单一,不能适应新常态下农业产业快速多变的市场需求。为此向市政府提出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创新管理方式、助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的审计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按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求,加大涉农政策公开公示力度、完善管理措施、明确部门及人员责任,积极探索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新方式。
    强化公开公示。将涉农政策、项目和资金通过互联网依法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市政府网站、电视台、新沂市报、各职能部门网站,协调同步对有关涉农政策及项目申报政策进行公开公示,政府网站重点公示拟申报项目单位名单和实施内容,并及时汇总更新已报项目实施情况;电视及报纸注重对政策的宣传和报道。未经公开公示的项目,一律不予上报、实施和补助。
    完善管理措施。该市制定出台了《新沂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农项目申报、评审和监督的程序、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明确项目监督管理中的资金拨付、项目变更、终止的操作办法。积极探索涉农项目、资金在推荐、公示、专家评审及上报环节的操作流程;同时组织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进行评审论证,撰写的《专家评审建议书》通过互联网,在政府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作为申报专项资金重要依据之一。
    实施平台管理。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涉农项目和资金违法违纪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加强支农资金管理,该市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在申请拨付资金前必须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单,由业务部门现场审核人员签字,对项目建设现场或进展情况进行说明,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方可申请拨付资金。同时市监察局利用互联网管理平台,对项目和资金进行实时跟踪监督,明确项目管理节点人员责任和进度,有效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和廉政措施的到位。(郭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