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换房邻住减“个税营业税”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成岗摄
老人与子女住所之间的最佳距离是多少?“一碗汤距离”是不少人的愿望。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建议,研究制定鼓励两代人“一碗汤距离”让“421”家庭可以“住得近,分得开,叫得应,常来往”。到底如何才能“一碗汤距离”?今年,周岚带来了她的详细建议细则,提出为在同城市实现子女与老人的相邻居住而换购住房的,等面积置换部分免征或减征相关税收。
现状: “一碗汤距离”降低政府养老压力
“去年关于‘一碗汤距离’提出后,我的短信、朋友圈收到了许多朋友回复,他们非常认可子女与老人能够相邻居住。”周岚告示记者,在调研的基础上,她特地带来了自己的调研结果以及新建议。
周岚表示,随着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中国社会的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2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6%。其中,江苏省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为21.36%,已经超过了全省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上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为28.8%,已经接近三成。相应的,老龄化社会的需求也在快速增长。
“中国是高度重视家庭和亲情的社会,几千年的传统形成了尽孝养老是子女应尽责任和义务的社会价值观。”周岚认为,一方面,需要加强宣传,推动社会转变观念,形成支持独立养老机构和设施发展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更要鼓励让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照顾赡养老人,支持“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居家养老,这既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也有利于降低政府养老的压力,对老人而言,这又是最贴心的照顾安排。
调研:
老人换房和儿女邻住需缴税费
根据周岚的调查,目前许多老人或子女都希望能通过房屋置换实现“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居家养老。但按照现行的房屋买卖税收政策,老人或子女调整住房涉及的交易成本较高,影响了居家亲情养老的发展。
周岚以老人或子女换购一套90平方米等面积的住房,以现行的房屋买卖税收政策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均价都为2万元/平方米,总房款180万元。按照通常的先买房、后卖房顺序(因为目前市场上多为期房,还要考虑装修入住的时间需求等因素),买房时是家庭第二套住房,执行二套房的税收政策,需缴纳契税180×2%=3.6万元;
卖房时,2年以上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80×1%=1.8万元;未满2年的,需缴纳营业税加上个人所得税180×5.5%+180×1%=11.7万元。合计需缴纳的税收,置换2年以上房屋的为5.4万元;置换2年以内房屋的为15.3万元。
再以老人或子女卖掉原有一套90平方米、购买“三代同堂”(两老人加上年轻夫妻和一个小孩)175平方米住房为例(按社会平均住房水平人均35平方米匡算),假设房屋均价都为2万元/平方米,卖房款为180万元,买房款为350万元。按照通常先买房、后卖房的顺序,买房时,需缴纳契税350×2%=7万元;卖房时,2年以上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80×1%=1.8万元;未满2年的,需缴纳营业税加上个人所得税180×5.5%+180×1%=11.7万元。合计需缴纳的税收,置换2年以上房屋的为8.8万元;置换2年以内房屋的为18.7万元。
建议:
两代人相邻换房减征“个税营业税”
“两个案例均显示,让子女和老人通过换房实现‘一碗汤距离’的相邻居住,房屋交易成本较高。”周岚表示,为鼓励和支持亲情居家养老,她建议:为在同城市实现子女与老人的相邻居住而换购住房的,等面积置换部分免征或减征相关税收。如对个人所得税,等面积的部分可免征;2年以上的营业税可酌情减征。这样卖掉原有一套90平方米、换购为相邻居住或购买三代同堂住房的,按照成交价2万元/平方米匡算,居民可获得1.8万元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以及一定比例的营业税扣减优惠。
这种减税方式会不会减少政府税收呢?周岚认为,支持鼓励“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居家养老模式,是推进以人为本城镇化的发展要求。政府虽然减少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和未满2年卖房的部分营业税,但减免税收的同时可以大大释放社会有效需求,契税的税收规模可以较快增长,政府支持养老机构和养老事业发展的压力也可大大降低。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民心德政的好事。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成岗刘颖 黄阳阳
原标题:
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