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采纳审计建议强化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监管

30.12.2014  19:01

  12月15日起,新沂市审计局对该市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该市针对跟踪审计中发现的资金管理不到位、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积极采纳加强资金监管、规范技术标准等审计建议,创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监管模式,采取四项措施,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的通知》、《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算和工程款支付的规定》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强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着力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在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繁荣等方面的社会效益,2013年共安排资金3042.67万元,对110个行政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村内道路146条123千米,受益人群达到30多万。真正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工程建设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路”、群众脱贫致富的“惠民路”。
    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坚持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的原则,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为基础,坚持政府投入和村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求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都事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发扬民主,按照程序实行一户一票公开表决,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代表签字认可;同时坚持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对民主议事后建设项目、筹资筹劳方案、标准数额、投资预算、村民筹资筹劳、奖补资金、劳务使用、投资决算等及时向村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防止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
    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为确保将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该市采纳审计建议,出台的《关于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奖补项目坚持由村申报、镇审核、市审批的操作程序;项目实施,实行以村为主、镇指导、市县监督。建设过程中,实行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项目验收,实行以市为主、镇协助;资金拨付,实行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标准》对水泥标号、砂石规格、施工机械、施工规范等做了具体要求,确保项目完工后路面混凝土强度达到C30以上,28天抗弯拉强度不低于4.0Mpa。
    严格监管统一标识。该市要求项目首先由镇农经中心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初审并编制预算表,市奖补办审核,坚持没有筹资不批、超范围不批、预算不准确不批、手续不齐全不批、举债兴办不批;要求各村公推5名以上代表组成质量监督小组,实施全过程监督,聘请江苏智科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全程监督和项目检测,逐条钻芯取样,进行抗弯拉强度检测,联合验收组逐条验收;统一标识牌和管护责任牌,明确管护责任人和责任范围。约定五大项14款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的结算方法及处罚依据,有效防止道路质量问题的发生;从议事到移交由专人搜集整理,切实做到一项一档。
    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市财政设立奖补资金专户,各镇一事一议筹资在农经中心设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专户。采取集中支付办法,坚持封闭运行,先建后补。项目施工后,经批准从镇级专户资金将筹资资金先支付给施工单位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凭验收合格手续、发票、一事一议进账单和拨款凭证,到财政支付90%奖补资金;经省验收合格及一年的质保期满后,施工单位凭验收合格等手续拨付剩余10%奖补资金。并坚持一事一议筹资不到位不拨付、质量不达标不拨付、预算不符合不拨付、没有标识牌不拨付、手续不全不拨付,有效防止平调挪用等现象发生。(郭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