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机制

09.10.2015  16:54

  9月下旬,扬州邗江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试行)》,围绕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管护队伍、专项整治、考核督查等方面,建立了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机制。
  去年,邗江区审计局对全区城乡河道河塘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发现的管护工作责任不清、考核督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坚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并建议政府从宏观层面出台文件,建立完善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机制。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在召开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上述文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水利、财政、审计、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推进、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各方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各镇(街道、园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各项工作的督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拨奖补资金,落实奖惩措施。
  二是健全管护队伍。建立健全河道河塘长效管护“河长制”,各级河长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管护制度、管护队伍、管护经费和管护设备。各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明确长效管护分管负责人,负责对管护人员和管护成效进行管理和考核,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督查,确保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每年从7月份开始,利用7、8、9三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城乡水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夏季水生植物肆意疯长、繁殖迅速的实际情况,以水面、水质、堤岸和设施四个方面为工作着力点,逐个排查、突击整治、拾遗补缺,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整治目标,大幅提升和改善全区水环境面貌。
  四是强化考核督查。区级层面,在开展专项考核的基础上,将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工作作为镇(街道、园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和农业农村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镇级层面,各镇(街道、园区)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河道河塘长效管护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责任,建立有效的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机制;加强对管护队伍、人员的检查与督促,确保持续巩固河道河塘长效管护成果。(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