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加快儿童用药立法保障用药安全
许多家长抱怨:孩子生病了去药店却买不到儿童专用药;不少药品说明书仅仅简单写着“小儿用量酌减”,却并未标明具体使用剂量。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院长李甦雁建议国家立法对儿童用药予以保障,改变专业生产儿童用药品的企业积极性不高、研发能力薄弱、科研投入不足、新产品研发意愿低等现状。
6000多药厂,专门生产儿童用药的仅10余家
儿童用药供给存在哪些问题?李甦雁给出数据:我国现有的3500多种药品中,专供儿童使用的只有60多种,仅占总数的1.7%。全国6000多家药厂中,专门生产儿童用药的仅10余家。她还指出,我国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缺乏。儿童用药品的研发是所有药品研发投入最大、耗时最长、临床试验最复杂的领域之一。同一成分针对不同的年龄组儿童,需进行不同剂型、规格及口味等相应的药学研究。制药企业受利益因素等影响,对儿童用药品研发和生产的积极性不高。
此外,长期以来,儿童在治疗时经常被当作“缩小版的成人”来使用药物,通常采取的是将成人药物减量给儿童使用,儿童用药信息缺乏。根据官方数据,2015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有9.9%涉及14岁以下的儿童。
建议尽快制定专门的《儿童用药保障法》
如何破解目前儿童药困境?李甦雁建议我国尽快制定专门的《儿童用药保障法》,将现行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法律化,从鼓励研发、促进生产、完善采购、合理使用、医保激励等方面系统解决儿童用药保障的问题。
规范、引导、鼓励、支持制药企业研发生产儿童专用药物,完善儿童药相关的流通、招标采购、定价、临床使用规范、医保报销规定,加强儿科专门的相关人才培养(医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通过立法规范儿童专用药物的适宜的采购方式、临床使用规则,保障儿童安全、及时获得安全、有效的儿童专用药物。(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