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强化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终身制

22.10.2014  14:03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近年来,城市建设工程要求也越来越高,不断涌现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给住宅质量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宿豫区将认真执行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适用期限自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至工程设计使用年限期满为止。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监测及建筑材料生产供应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在建设期内或规定使用年限内,除不可抗力和业主使用原因外,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交付使用后工程的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出现质量事故以及严重质量问题的,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责任。(宿豫住建局 穆猛 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