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建立苏鲁接边地区五大协作平台

09.12.2015  22:56

今年以来,沛县司法局针对苏鲁微山湖地区群众法律需求,主动与山东省、微山、鱼台、滕州等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在推动合作联谊的基础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共同构建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湖区平安建设,促进湖区相安和谐。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互通平台。建立健全微山湖接边地区信息通报协作机制,最大限度整合接边地矛盾纠纷、特殊人群管理信息资源。通过海量采集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数据分析研判和碰撞比对,进而发现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达到“预知、预警、预防”的目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避免接边地区漏管、脱管的现象,并同时加强县、镇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常态性走访座谈,加强联络、互通信息。每月定期通报接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建立法治宣传互动平台。加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在纠纷易发的接边地区,特别是夏秋两季农忙和敏感时段,双方司法局、司法所针对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接边地区普法计划,共同实施,协调联动,增强普法实效性。并实现普法宣传资源共享,相互交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的做法与经验。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互助平台。依托镇村两级接边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组织专门工作人员深入村组、社区、孤儿院、敬老院等地进行摸底、登记,进一步拓宽微山湖接边地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在双方任何一方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均应积极受理,并确保同本县当事人享有同等受援待遇。建立法律援助联谊和事项办理制度,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异地办理案件的困难。

四是建立社区矫正互管平台。接边地区在各自辖区判决的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属对方辖区的,及时通知对方司法行政机关接收,防止脱管漏管。建立“异地托管”和“两头管、双落实”的管理方式共同承担管理和帮教职责,加强接边地区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人员衔接工作的合作。

五是建立矛盾纠纷联防互调平台。定期开展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大排查,将接边地区排查的隐患性、即发性的纠纷互通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化解措施。对发生的“涉边”群众参与的各类纠纷,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另一方派员协助调处,并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