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立自闭症儿童受教育权保障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公众人物和社会媒体的大力宣传,自闭症儿童、自闭症儿童家庭的故事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仔细审视自闭症儿童的成长环境发现,面前对自闭症儿童的关心大都是资金上的资助。就“学校婉拒自闭症儿童入学”、“家长联名要求自闭症儿童退学”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来看,保障自闭症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实现自闭症儿童的上学梦,需要政府和你我每一人的共同努力。
首先,要树立人人享有受教育权的理念。受教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的最基本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树立人人享有受教育权的理念。你我都应当接纳、关爱自闭症儿童,为自闭症儿童走出家门、获得康复、适应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教育就是要尽力满足每一个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的需要,并通过最适当的方式,提供最恰当的教育,促进每一个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获得他本身最好的发展。学校存在的应有之义,不是选择最适合教育的孩子,而是提供最适合孩子的教育。之所以有“学校婉拒自闭症儿童入学”、“家长联名要求自闭症儿童退学”的事情发生,正是因为落后的理念作祟。
其次,要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法律体系。特殊教育法律体系,是推动特殊教育快速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由于对自闭症的认识不够,目前我国特殊教育法律体系中,都只涵盖了盲、聋、智力障碍、肢体残疾等残疾人群体,自闭症儿童未被明确纳入保障对象,导致许多自闭症儿童要么无学可上,要么只能混杂在智障儿童中接受不适合的教育。因此,只有将自闭症儿童受教育权纳入特殊教育法律体系,才能切实保障自闭症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再次,要加大人力资源和经费保障投入。在北欧、北美等地区的发达国家,除了特殊教育学校以外,在普通学校,政府都会为每1名随班就读、有特殊需要的残疾儿童提供1-2名专职特教教师,负责其学习和生活。因此,要保障自闭症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健全、随时更新自闭症儿童数据库,依据具体情况,加大师资培养和经费保障的力度,满足自闭症儿童受教育的需要。
转自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