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文物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在众多威胁文物安全的因素中,火灾一直是最大的危险。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损失无法估量。
现状:消防安全形势严峻
据统计,2010年至今,已有3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出现火情或发生火灾事故。2014年,云南省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火灾,过火面积近百亩,烧毁房屋242栋;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报京大寨火灾,烧毁房屋148栋;2015年,云南省大理州拱辰楼火灾,具有600多年历史的古迹全被烧毁;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五明佛学院连续发生4次火灾,多所僧房损毁。
国家文物局《关于2016年度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显示,文物火灾形势依然严峻。2016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火灾事故14起,比2015年减少了9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起,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起。
其中,2016年8月12日,辽宁省北镇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镇庙鼓楼因雷击发生火灾,鼓楼一层木结构部分烧毁,二层木结构绝大部分烧毁。据查,北镇庙管理使用单位长期未按照规定对已安装的防雷设施有效性进行检测,致使防雷设施不能有效消除雷击风险。2016年3月,湖南省南岳庙因烧香和违规使用电烤炉等问题,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火灾。
原因:电气隐患、管理松懈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气火灾、管理松懈、消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其中,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占比最大,一些地区超过30%。
“一些文物建筑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安装不规范,电气火灾隐患十分严重;部分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力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不足;文物单位消防基础设施短缺现象普遍,消防器材存在长期得不到保养维护,出现老化、过期、无效等现象。”该负责人介绍,还有一些文物建筑周边火灾隐患严重,其范围内尚有大量单位和居民,用火用电负荷大,防火任务繁重。
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介绍:“由于文物建筑大多采用木质结构,易燃可燃物多,且建筑密度大,缺少防火分隔,一旦起火极易迅速蔓延。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用火用电不规范,违章动用明火,大量焚香点蜡烛,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严重。从近4年文物火灾原因看,电气占26.8%,用火不慎占20.1%。”
于建华表示,多数文物古建筑消防水源不足,缺乏必要的报警、喷淋和防雷设施。有些文物建筑面积和体量都很大,却只配备数量极少的灭火器,无法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很多文物单位没有建立灭火自救队伍,已建成的也大多扑救能力不强,而且地处偏远、路况复杂,公安消防很难及时到达、有效处置。
“存在这些隐患和问题,归根结底依然是管理问题。”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说,“文物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缺位、人员脱岗现象,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力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
远景:构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介绍,国家文物局将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督察、加大投入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文物消防安全的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2016年,国务院将国家文物局列为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组成员单位,文物消防安全成为考核必查项目。针对发生重大文物火灾事故的地区,国家文物局通过专项约谈、调查督办和现场督察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提高发生事故地区的文物消防管理水平。此外,建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明察暗访制度,通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降低和消除文物火灾风险。
2017年2月,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消防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的通知》。2014年4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国家文物局组织实施了“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全面提升100处文物保存丰富、消防基础相对薄弱的古城、古村镇和古建筑群的消防能力,目前已有70处进入实施阶段。此外,国家文物局每年还支持100至15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施建设。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定期研判、联合执法、风险预警等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对涉及文物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隐患整改中的疑难问题,为文物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保障。”于建华表示,文物建筑的监管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场所,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