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林业局(农委):
《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9号)已于2016年2月19日印发。为切实掌握各地国有林场改革的进展情况,我局决定自2016年5月起,建立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月报制度。请各地于每月月底前上报本地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文件制定出台情况,改革中形成的典型案例、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改革取得的进展成效、遇到的问题和政策建议等其他需要报送的内容,并填报《国有林场改革进度表》(附件1)。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切实做好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月报信息的采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填报《信息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随5月份月报一并报送我局。为及时沟通,请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通知各林场务必加入江苏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群,QQ群号为283094975。
联系人:朱学雷
联系电话:025-8627549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国有林场改革进度表
2. 信息员基本情况表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