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建立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联络员制度

01.07.2016  02:37

  为加强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信息交流、传递和沟通,及时了解价格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网络,南通市物价局建立了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市局各职能处室,均需确定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与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依法行政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的依法行政联络工作。各县(市)、区局也必须确定一名同志承担依法行政工作联络员,协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

 

 该项制度的建立是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南通市物价局综合法制处将定期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联络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研讨相关价格法律问题,不断提高整体联络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本单位依法行政“防火墙”,从而全面推进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