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检察院建立三方互动机制规范司法行为

11.03.2015  12:55

  为贯彻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从严治检的方针,将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了解和掌握检察人员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异常动向,继而有针对性的做好规范管理工作,近日,江苏灌南县检察院建立三方互动机制,干预检察人员异常动向,以求督促干警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三方互动机制干预检察人员异常动向是指,检察院与干警家庭、其他执法单位及社会共同作用,共同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检察权正确使用的工作机制。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掌握干警基本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每季度走访、发函及座谈会的形式,交流干警在单位的工作、纪律、成绩等情况,在合理范畴内了解其8小时以外生活、社交情况,邀请家属与单位共同关注和督促。同时,该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及“两法”衔接中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互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相互监督模式,关注和排查检察干警在规范司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中的异常动向,以便及时干预。另外,该项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除有针对性的走访人大、政协、政法委、纪检监察委员会等单位之外,每半年走访一次检风检纪监督员,适时向人民监督员了解他们所看到的检察人员工作和社会生活情况;严肃受理审查群众对于检察人员司法行为、社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建议。

  该院在《关于建立“三方互动”机制干预检察人员异常动向的暂行办法》中分类列举了心理、工作、生活、待人处事等四个方面常见的具体异常表现共28条,并遵循“依靠群众、注重预防、抓早抓小、适度适时”的原则,针对上述四类异常提出干预和处理方法。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人依法追究责任。

  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认为,在公民意识觉醒、注重依法治国的档口,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切忌泛泛而谈,而是抓蚁穴、抓毫末,从细节和点滴着手,采取具体可行的监督和规范措施。他们将在实践中继续探索,推动“三方互动”机制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