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名片”
近些年来,建湖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有效的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用安置帮教协会基金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已经成为建湖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名片”。
一、深入摸清基本情况。组织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人数及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对人员总数、性别、年龄、是否失学、就读学校、有关违法犯罪等信息情况进行摸排,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数据库和汇总表。积极协调民政、教育、人社、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争取帮扶措施,并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库。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司法所长岗位责任制,从时间规定、目标责任等方面规定司法所长责任。司法所长每季度要到辖区内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庭走访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关爱他们的成长。如出现因走访、了解、关心导致其出现意外的,将严格追究司法所长的责任。
三、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关爱”活动。对重点对象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实行帮扶联系卡服务制度,将联系部门、帮扶人等信息制作成联系卡,发放到帮扶对象手中,实现零距离帮扶;开展“心灵之桥”心里辅导活动。利用该局现有心理咨询人员与医院心理咨询室合作,引入并强化青少年心理矫治机制,纠正其对社会认识的心理偏差,对缺乏自信、存在家庭心理阴影的青少年,制定个性化的心理辅导方案,开展个案式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四、设立专项帮扶基金。建湖司法局每年从安置帮教工作协会基金中拿出1万元作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基金,专门用于特困家庭的帮扶,为其提供临时性的救助。截止到今年9月份,发放帮扶资金1万2千元。对患骨癌的苗苗(化名)进行重点帮扶,联合团县委、妇联、民族等部门开展筹集资金活动,共向社会筹集手术费用10多万元用于治疗苗苗,目前,苗苗病情已痊愈,就读于建湖县某小学6年级。苏州监狱服刑人员苗某(苗苗的父亲)为此向建湖司法局寄了感谢信,表示自己很感谢政府的关心帮助,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盐城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