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全省率先启动公诉对接试点工作

09.02.2017  18:12

建湖县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该县司法局抓住这一契机,主动与县法院对接,签订了《公证与诉讼对接合作协议》,在全省率先启动公证与诉讼对接试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根据合作协议,县公证处对无纠纷或无诉讼相对人的继承案件、可能化解的家事类财产纠纷案件、其他法院认为可以移交公证处处理的案件实行公证前置处理;同时,法院可就诉讼文书(开庭通知、裁判文书等)的送达和裁判文书的执行交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提存等公证,法院对公证处出具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给予司法支持。

合作协议还就对接制度、对接流程、信息共享、收费标准等达成一致意见。县公证处在县法院设立派驻工作室,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