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住建局依法清欠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05.02.2015  13:35
 

近年来,金湖县住建局认真履行职责,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依法打击恶意拖欠行为,有效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近3年,农民工工资拖欠数额逐年下降,2014年,共调处矛盾纠纷36起,清理拖欠金额280万元,已全部兑付到位,清欠率达100% 。

为了做好农民工资清欠工作,以住建局为牵头的县清欠办坚持从源头抓起,定期组织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帮办单位和施工企业清欠工作联席会议,落实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从头抓好矛盾的化解,为有效解决拖欠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奠定了组织保障基础。县清欠办还利用送法进工地、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与县司法局、社会保障局共同组成宣讲团,深入工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为第一时间获得处理农民工讨薪矛盾信息,畅通了渠道。

农民工工资拖欠也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部分,为此,清欠办制定并实行《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从2014年7月开始,在淮安市率先实行,已有19个工程项目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提取农民工工资近5000多万元,全年实名制建卡3600多人,进卡发放工资8300多万元。同时,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的原则,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实行市场准入限制。2014年,先后对9家建设、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1家单位被清出金湖建筑市场,2家施工企业被作出暂停参加招投标, 8名人员进入清欠黑名单,1个工程项目被责令停工处理。

年末岁尾是农民工结算工资的关键时刻。最近,县清欠办对全县37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掌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在建工程按合同累计欠付工程款为4797.32万元,累计欠付农民工工资2219.29万元。县清欠加大清欠力度,按照“属地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明确开发区项目由开发区牵头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住建局牵头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由国资公司和主管部门负责,镇工程由各镇牵头负责,各责任单位都成立应急办。对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重大集访或其他极端不稳定因素的开发企业,由应急办运用法律手段,在短期内通过拍卖、质押、抵押等方式筹措资金,兑现民工工资。同时,安排专人、专门场所接访,便于处理民工投诉案件。对非法维权、过度维权人员明确由公安机关予以依法打击;对拖欠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批评、清出市场、停止执业资格等手段进行惩诫,严厉打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住建局还将所有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开发企业售房款进行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支付,售房资金必须优先支付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金湖县住建局  韦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