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盐业集团:建立“3+1”机制打造“廉洁采供”品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督意见,全面加强风险防控,省盐业集团建立了制度化、公开化、信息化和交责督办的“3+1”工作机制,形成了内控严谨、责权清晰、有效制约的采供管控体系,着力打造苏盐“廉洁采供”品牌。
坚持制度化,规范采供行为。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廉洁采供”的重点,牢牢扎紧采供制度“笼子”。修订了《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以“一明确、两严格、六规范、三加强”为抓手,规范采供行为。即:进一步明确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严格审核限额及以上招标采购和非招标大宗采购项目。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邀标采购、非招标采购、比价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特殊项目直接发包采购实施程序及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宗物资采购的管理;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评价、淘汰机制;加强制约管理,实行采购与监督相分离的管理原则,对关键岗位采购人员及采购监督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供应商选择权、价格确定权与货款支付权分开设置,实现了“监、管、办”三分离。
坚持公开化,强化阳光采购。始终坚持“大宗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和“厂企对接”、“厂矿挂钩”原则,减少“中间环节”,实施“公开招标”和比质比价,集团煤炭、焦炭、石灰石等重点原料厂企对接率、招标采购率均达100%。2015年以来,对煤炭、焦炭、石灰石等重点原料实施采购招标131项,节约成本5000余万元。积极探索非盐业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制定了《关于非盐商品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的意见》,从非盐商品需求计划、确定方案、选择供应商、确定采购价格、合同订立和实施、财务控制等方面排查主要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借助效能监察平台加强事后监督,对编织袋、石灰石、盐酸、烧碱、物流运输等涉及资金量大的采购项目进行“事后”监督,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审计监督,适时安排大宗物资采购专项审计,抓早抓小,及时、超前化解风险。
坚持信息化,推进管理创新。加强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智慧苏盐”信息化管理平台,对订单管理等采购活动和供应商、商品信息,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审查、监督与管理。在运用物资库存软件ERP-NC的基础上,积极探索WMS仓储管理系统的运用,努力实现内部供应链闭环管理。加强采供合同管理,通过A8协同系统,对合同流程进行实时监督。探索实施互联网采购,成功引入互联网+电商采购,先后在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注册采购账户,与阿里巴巴合作搭建互联网采购业务平台,借力阿里巴巴互联网供应商资源,建立开放、动态、竞争的供应商环境。电商平台的应用构建了反腐倡廉防线,使采供职权、程序、过程、结果、监督等公开透明,避免出现暗箱操作。
坚持严交责,筑牢思想防线。把交责督办作为重要措施,坚持与大宗物资采供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约谈制度,加大交责力度,下达交责督办通知书,狠抓“廉洁采供”责任落实和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物资采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开展党纪条规、道德法规、正反典型、岗位廉洁“四项教育”,开设“苏盐法制微讲堂”,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我投廉洁票”等活动。积极推进和延伸供需双方互廉制度,通过“强化供需合作,共筑廉洁防线”签名、签订《采供业务廉洁公约》、向业务合作单位和供应商递送《廉洁公开信》和不定期约谈等形式,让供需双方共敲廉洁警钟,筑牢采供人员反腐倡廉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