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饮用水氮气风波进展:经检测为食用级

26.04.2016  10:07

  康师傅饮用水被实名举报涉嫌使用工业氮气一事有了最新进展。4月25日,经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测,康师傅饮用水生产厂家南京顶津食品公司所使用的氮气经抽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氮气》的标准,确认其为食品添加剂氮气。

  4月18日,在接到南京市民杨先生举报南京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悦包装饮用水”可能使用了非食品级氮气的信息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生产车间内,执法人员发现了2罐液氮并进行封存,同时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证照及索证索票情况。

  “从南京顶津食品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及相关索证索票材料上看,该公司所使用的液氮是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有限公司生产,为食用级液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该公司提交的经浙江省卫生厅备案的企业标准中,也明确了其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可充氮灌装。

  据江南大学食品学院老师成玉梁介绍,滴入食品级液氮是灌装工艺中较常见的做法,其作用是形成内压支撑罐体,从而方便运输,同时将饮料装瓶时遗留的空气排除,让产品质量更趋于稳定。据了解,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明确,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助加工剂名单(不含酶制剂)中含有“氮气”。同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明确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为进一步确认举报对象所用液氮的性质,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派执法人员前往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主要生产工业氮、食品级液氮、高纯氮等氮气。此外,该公司提供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氮气等资质证书。

  “南京暂时没有检测氮气的权威机构,我们就委托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封存的两罐液氮进行了采样检测。”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表示。4月25日,经该院检测,抽检的氮气符合GB292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的标准,确认其为食品添加剂氮气。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