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盛大的“示范庭”滨湖检察落实庭审实质化支持公诉展实力
8月30日上午,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汤某某、何某某贩卖毒品案“示范庭”庭审在滨湖法院进行。
无锡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安局、市司法局等主要领导、各区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等领导观摩了庭审活动。同时市、区两级公、检、法、司以及国安系统近200名干警、律师旁听了庭审,并由市政法系统主要领导及相关法学专家组成评委团进行考核。这是无锡市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大比武”活动中的一个剪影。
2017年1月6日,汤某某经电话联系后,先后2次分别贩卖给何某某毒品5包12.4克,得款2900元,何某某转而又将4包共计2.4克毒品贩卖给陆某某,得款1000元,两人均涉嫌贩卖毒品罪,但被告人汤某某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
“被告人汤某某,这张毒品流动轨迹图证明你卖给何某某的物品显然是冰毒……”法庭上,公诉人张子扬用PPT清晰地展示了毒品贩卖过程,原本强词夺理的汤某某一时哑口无言。
由于审查起诉工作准备充分和庭前多次演练,张子扬成竹在胸,讯问、举证、辩论,丝丝入扣、条理清晰,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还突出了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形成了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一个人一旦染上毒瘾,可以说就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公诉人在法庭教育中,言辞恳切,情理法交融,被告人何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并悔不当初,区法院当庭宣判。
“从举证、质证到双方辩论,都充分体现了公诉人扎实的业务能力和对被告人、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尊重。”庭审结束后,无锡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益良说道。
评委团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认真评议,称其为一场“取得显著进步的庭审”,“公诉人表现非常好,举证、质证、询证详略得当、思路清晰。控辩双方针锋相对,控方显示了相当不错的临场应变能力,还有侦查人员参与庭审、合议庭当庭宣判等都充分体现了庭审实质化。”同时,评审团对公诉人在询问、质证技巧、辩论技巧等方面提出了中肯意见和建议。
该院陈利群检察长表示,此次活动以赛代训,积极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规则,促进了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和公诉人办案出庭水平的“双提升”,推动了全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陆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