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龙虾店失火致5人死亡续:厨师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07.09.2015 07:59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8月13日晚上10点,长白街大个子龙虾店突发火灾。起火面积约90平方米。据消防部门事后的通报,火灾中受伤送医的人员中有5人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昨天,南京公安消防局透露,大个子龙虾店火灾的初步原因已经查明。当天,由于厨师在油炸食物过程中离开,锅内持续加热,导致起火燃烧,酿成惨剧,厨师吴某对此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而店长张某和老板杨某作为管理和经营者,同样负有责任。因此,公安部门对此三人处以刑事拘留。对于这样的调查结果,当事人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律师认为,在此事件中,三人均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罪。
袁胜寒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胜寒:
在这种情形下,直接责任人和店主负责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法律规定,致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3人以上,10人以下,造成死亡的,属于情节特别恶劣,要被判处3-7年有期徒刑。
此外,当日火灾发生后,店中的两名工作人员本应有义务引导顾客疏散逃生,却因没做到而被处以行政拘留。律师认为,他们则违反了安全生产规范,因尚未构成刑事责任,有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编辑:圣洁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07.09.2015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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