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发布

26.06.2015  14:2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5]63号,简称《意见》)任务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简称《指导目录》)。《指导目录》是落实应急产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应急产业领域,更好地指导各部门、各地区发展应急产业,共同把应急产业培育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产业支撑能力。
          编制《指导目录》是开展应急产业发展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指导目录》涉及内容参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及其修订本,充分吸收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消防产品目录》等中的应急产品和服务,同时广泛征求部门、地方、相关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的建议,坚持专业性、前瞻性、包容性原则,重点选择有利于增强应急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应急保障水平的专用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确定的重点方向与应急物资的区别是,应急物资广义上包括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可以用到的应急产品,而《指导目录》确定的是当前和未来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研发和掌握的专用应急产品,范围相对有限,目标更加突出。
          《指导目录》根据《意见》确定的四个重点领域及其发展方向,再进一步细分产品和服务,形成了一个领域、发展方向、细分产品和服务三级结构。一级分别为监测预警产品、预防防护产品、处置救援产品和应急服务产品等4个领域,二级分别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产品、事故灾难监测预警产品等15个发展方向,三级分别为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产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产品等266个细分产品和服务,其中监测预警69项、预防防护49项、救援处置108项、应急服务40项。总体上看,《指导目录》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应急产品和服务内容,涵盖了消防产业、安防产业、安全产业、防灾减灾产业、信息安全产业、公共安全产业、应急救援产业、医疗救援产业、应急通信、应急物流等等,涉及装备、材料、医药、轻工、化工、电子、通信、物流、保险等。
            应急产业的出现和发展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依据严峻复杂,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概率更高、破坏力更大、影响力更强,尤其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防控难度不断加大,这就使得应急产业重点方向始终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下一步,将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指导目录》。
  
          附件:应急产业重点应急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发布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