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对2016年预算执行及库款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地区提前调度往来资金

25.05.2017  18:57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对2016年预算执行及库款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地区提前调度往来资金的通知

苏财库〔2017〕20号

各市、县财政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对我省预算执行、库款管理等工作予以表扬激励,省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1号)。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我厅决定对2016年支出预算执行率排名前10位和库款管理考核排名前10位的市县给予表扬(扣除双入围地区后共17个),并提前调度往来资金予以激励。其中,设区市各3亿元、县级各1.5亿元。受表扬激励地区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

  常州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

  宜兴市、新沂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如皋市、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宝应县、兴化市、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本次提前调度往来资金为阶段性激励措施,不增加全年往来资金总规模。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