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鼓励库存高的地区回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05.02.2015  11:41

  在楼市强调“千方百计去库存”的背景下,政府部门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的思路,正在被摆上桌面。昨天,江苏省住建厅人士表示,从2008年开始,江苏已经有少数城市零星出现过回购商品房的情况。而对于商品房库存大的地区,如果政府回购用作保障房,江苏省也持鼓励态度。

  1月20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明确表示,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据了解,在中央对房地产市场提出“千方百计去库存”的指导思想后,从去年开始中央已经透露出加大货币补贴力度,探索保障房的市场化安置方式。今年1月底,福州成为全国首个发文进行商品房回购的城市,明确各区政府可按市场价的8.5折收购开发商的房源,用于保障房安置。有媒体报道称,包括四川、安徽、江苏等省份,已出现回购商品房的零星试点。

  “江苏其实不能叫试点。大约在2008年宿迁等个别城市已经出现过这个做法了。”江苏省住建厅相关人士昨天表示,2008年楼市面临较大的调整,当时江苏就有个别城市对商品房进行回购,用作当地的保障房。不过这些回购的做法都是零星的,只有宿迁、苏州、常州等地出现过,各地政府也没有就此专门发文。

  从去年上半年开始的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整,让楼市库存的高企再次成为话题,江苏除了南京、徐州等少数地区之外,很多城市的楼市库存都不小。住建厅这位人士介绍说,政府部门回购商品房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去化楼市库存;二是不需要再建设保障房,可以尽快让被安置对象入住。“对于江苏省商品房库存量过大的地区,政府部门如果进行回购,省里持鼓励态度。”他表示,此外省里还会鼓励各地提高货币补偿的比例,进行更加市场化的安置方式。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