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构建多元主体 社区善治新格局
扬州市广陵区构建多元主体 社区善治新格局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以推进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为核心,以建立社会工作机制为抓手,紧扣“治理”和“服务”两个关键,坚持思路先行,突出互联互动,强化措施保障,全面构建“多元主体、社区善治”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规划先行转思路
增强社区治理发展动力
推动社区建设从“善政”向“善治”跨越。广陵区按照“逐步试点、稳步推进”原则,相继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等制度,采取直接服务、委托服务、购买服务等形式将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
推动社区治理从“单一”向“协同”跃升。广陵区全面推行“4+4+N基层社区治理模式”,逐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和居民个人等多元主体,社区议事决策平台、服务执行平台、信息网络平台等多元平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多元服务参与的治理格局,形成“一核多元组团”社区治理新结构。
推动社区服务从“粗放”向“精准”延展。全区加强以社区基础信息库、基本民情库、民生需求库为核心的网格信息“数据库”建设,完善“精细化”的信息分类处置机制,提高信息研判、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效率。通过民生“大数据”,为推进社区“精准治理”创新提供依据。同时,在招聘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基础上,着力发展本土社工,完善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提拔任用等制度,推动社区工作者由“专业单项”向“一专多能”转变,社区服务由“粗放感性”向“精细精准”转变。
优化举措重联动
创新社区治理发展路径
加快政社互动,发挥“最兜底”作用。将“政社互动”与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形成“1+4”工作框架。按照“居行自治,站司事务”的原则,在有条件的社区推行“居站分设”改革,在新成立的社区推行“全科社工”代办服务,形成党组织主抓统筹指导,工作站提供公共服务,居委会提供自治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站提供公益服务等一核多元、专业支撑、各司其职的良好格局。
加快“三社联动”,承担“最基础”任务。在街道设立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把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同地域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政治上发挥引领作用,业务上发挥引导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重点培育原生态的、有根基的、有生命力的社会组织,支持优秀社会组织在承接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任务的同时,发挥其旗舰引领作用,由大带小,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加快自治推动,充当“最直接”角色。进一步加强居民小组团队能力建设,在社区邻里中心设居民小组长议事室,为他们“安一个家”;通过多形式学习培训,提升他们管理服务能力,为他们“开一扇窗”;组织系列文体娱乐活动,为他们“撑一片天”。将管理服务和自治触角直接延伸到楼宇、院落,激发居民参与治理热情,培育公民主人翁意识。积极指导村(居)推行“两评四会五议五务”民主管理制度(“两评”,即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居委会成员评议街道办事处;“四会”即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民主评议会;“五议”即提议、合议、群议、决议、评议的协商民主“五议工作法”,“五务”即党务、事务、居务、财务、服务的“阳光五务”民主监督模式),为居民提供决策性、监督性和互助性参与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完善服务强保障
夯实社区治理发展后劲
健全社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一方面,建立落实减负增效机制。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六项规定》,做到社区服务只多不少、承担任务只降不升、达标评比只减不增。另一方面,健全社工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工薪酬待遇,优化薪资结构。制定《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薪资待遇和其他补贴指导标准》,用好党组织为民服务、公益创投、公益招投标等资金,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专职社工开展服务实行补贴制度。
建立社区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广陵区始终将“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作为评价社区工作的标尺,结合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出台了《区和谐社区建设先进社区考核工作意见》,将社区的各项考核进行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和谐社区绩效考核体系,其中群众评价比重占50%以上。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社区文明指数、社工网格服务居民质量等开展评估。同时,建立评估结果反馈机制和问题整改机制,加大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力度,将其纳入社区“好社工、好民警、好医生”的考核,努力提升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
完善社区建设共建共享机制。广陵区吸纳物业公司、驻地单位、社会组织代表、居民代表等参加成立社区治理事务会,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建机制;扎实推进辖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推进辖区单位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