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巧做财税“加减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快跑”,一方面,政府增加财政投入,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业“扶一把”;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码,为中小微企业轻装上阵再“送一程”,中小微企业已逐渐成长为地方经济新常态下最活跃的动力因子。
一直以来,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着“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多渠道多方式撬动金融资本。
(一)发放政府债券融资贴息。自2014年起,广西对成功参与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的中小企业,由自治区财政按各企业实际发行金额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如国有三门江林场、柳州市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成功融资2.68亿元,财政发放政府债券融资贴息资金202万元对上述企业给予贴息补助,极大增强了企业通过发债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信心。
(二)实施小微企业贷款和担保风险补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按其当年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净增加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上年结转的在保责任额和当年新增担保责任额,分别按其年均担保责任额4‰和2‰进行补偿。2014年,自治区本级共向187家金融机构、38家担保机构安排专项8517万元,比上年增加2046万元,带动小企业贷款新增额达48亿元,涉及融资担保责任金额达317亿元,极大激发了各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热情。
(三)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资金政策与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为更好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财政部门还积极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为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更好地实现社会资金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开辟了一条新路径。如2014年8月完成增资扩股的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目前服务企业121家,融资总数4.23亿元。同时,为给地方“四板市场”加油鼓劲,2014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850万元,奖励在广西股交所挂牌的前55家企业。
2015年,自治区财政继续支持壮小扶微工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其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7亿元,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重点支持科技型、创新型、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增强中小企业市场活力和竞争力;安排2亿元中小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按照财政信贷引导资金的一定倍数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发放规模,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