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对传统村落进行建档保护

30.09.2016  18:42

      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从10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建立传统村落档案,重点对435个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进行建档保护。

据悉,本次建档调查范围为广西全域范围内的村庄,重点是已公布的435个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等。调查内容包括村落基本信息、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村落格局、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人居环境现状等,重点以改革开放前,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前建设的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为主,如民宅、祠堂、书院、古井、门楼、牌坊等。

10月至12月,县(区)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和完善传统村落档案,按“一村一档”如实完整填写登记表,拍摄相应照片和提供有关图件,提出传统村落保护意见,并完成调查登记表的填写,再由市级住建(规划)部门进行审查,自治区专家把关审核。待最终审核确认后,将由县级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公布所辖传统村落内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名录,实施挂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