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与北京广播电视台签署 媒体战略合作协议

29.07.2016  02:35

6月20日上午, 江苏广电总台与北京广播电视台媒体战略合作协议在总台签署。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余俊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网信办主任蔡丽新共同出席并见证了双方签署协议。总台台长卜宇与北京台台长李春良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广播电视台领导张宏宇、李岭涛、徐滔,总台领导黄信、陈辉、蒋小平、任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活动。

作为中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省级媒体,总台与北京广播电视台的战略合作,建立在双方拥有共同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媒体责任担当的基础之上,旨在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主流媒体的综合实力。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双方领导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达成共识,此次正式签署协议,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根据协议,双方在5 年合作期内,将利用各自资源互相支持,在多个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一是共同改进创新新闻报道。双方将利用各自资源,在尊重新闻传播规律的前提下,共同探索创新报道理念,改进新闻宣传方法手段,互相为对方重点策划的节目、活动等提供宣传支撑,互相为对方提供受众喜闻乐见的优质内容。双方将整合人才资源、渠道资源,共同策划、打造一批新闻产品,包括新闻专题片、大型新闻行动、纪录片等多种形式,促进双方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是共同打造现象级栏节目。双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共同策划、共同制作、共同播出、互为支撑”,加强栏节目制作等方面合作,努力创作生产更多导向正确、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讲好中国故事的现象级栏节目。

三是共同打造播出一批优秀影视作品。双方将本着“共同研发、共同投资、共同购买、共同播出”的合作精神,制播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影视作品。

四是共同拓展文化产业。双方将挖掘利用旗下拥有的影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资源,共同开拓文化产业,在资源、资金、渠道、技术等方面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产业对接、互利共赢,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五是共同拓展国际传播空间。双方将合作拓展国际传播空间,通过打造优质外宣节目、拓展外宣渠道等方式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集中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探索形成一套更具活力与张力的话语体系,增强国际话语权。双方将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等方式,共同优化战略布局,合力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外宣旗舰媒体。

六是共同建立受众研究机制。双方将积极适应分众化、差异化的传播趋势,重点研究新的传播语境下受众接收资讯的规律和特点,研究新的媒介生态下受众的收视规律,为内容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七是共同打造演播基地。为方便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制作、生产,充分发挥首都文化高地优势,双方将在北京合作建立具有演播、后期制作、传输等功能的演播基地,共同投资、共同使用、共同经营。

签约活动前,卜宇台长陪同来宾参观了幸福蓝海国际影城荔枝广场旗舰店、全媒体新闻演播室、电视剧院等。双方还就主流媒体的责任担当、节目生产、影视剧制作、媒体融合、吸引人才举措以及政府财政和资源支持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思路与有益经验进行了深入交流。   (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