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区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

05.03.2015  16:27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贯彻实施《规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多举措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铜山区法制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政府网站的作用,采取宣传日、宣传周、知识竞赛、案例评析、以案明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采取集中授课、专家辅导、座谈讨论、集体学习和自学等形式,扎实做好专题学习培训工作,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等工作中,把《规定》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普遍接受1次有关《规定》内容的学习培训。
  二、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行政职权委托制度,进一步明确委托依据、事项、权限、期限、责任等,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坚持管辖法定原则,依法建立完善管辖权移送、异议处理等制度;健全行政职权争议处理制度,明确职权争议处理的主体、权限和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和机制,特别是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商品价格等具体法律事务方面,充分发挥各级法律顾问的作用,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大审查力度,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明晰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落实制订规范性文件计划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登记程序,坚持“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评估工作;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管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紧紧抓住贯彻实施《规定》的有利时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各种程序性、操作性的执法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规定》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的新标准和新要求,修改完善相应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加强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监督,对违反《规定》办理行政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徐州市铜山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