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8.01.2018  09:44

  (2018年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江苏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在省十二届人大财经委初审的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71.53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等,总收入1311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22.1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总支出12381.85亿元;结转734.8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39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等,总收入5138.5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3.81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总支出5044.24亿元;结转94.33亿元。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591.82亿元,总支出8713.9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27.75亿元,总支出1893.73亿元。3、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4.93亿元,总支出173.8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16亿元,总支出26.14亿元。4、全省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361.27亿元,支出5006.03亿元。省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84.13亿元,支出342.16亿元。

  审查委员会认为,2017年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较好发挥了地方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一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一些项目实施进度偏慢,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个别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要强化。上述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草案: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60亿元,增长6%左右,加上中央转移支付等,总收入13043.6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59亿元,增长6%左右,加上上解中央等,总支出13043.6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8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等,总收入4314.95亿元;总收入减去中央转移支付等,省级当年可用财力1298亿元全部安排支出。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567.17亿元,减去调出资金等,安排支出633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98.76亿元,减去补助市县等,安排支出103.53亿元。3、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9.82亿元,减去调出资金后安排支出104.9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2.57亿元,减去调出资金后安排支出16.93亿元。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10.61亿元,支出5366.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0.47亿元,支出550.25亿元。

  审查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关于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符合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预算安排突出公共性、公平性,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体现了“两聚一高”的目标要求和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预算草案是可行的。

  审查委员会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级预算。

  三、为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保障预算顺利执行,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着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合理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政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强化国家和省重点工作财政保障。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创业就业财税支持政策,优化创业创新环境。逐步扩大精准扶贫资金规模,在相关资金分配上向经济薄弱地区适当倾斜。继续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完善生态补偿办法。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财政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追责问责。

  (四)大力推进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跟踪落实整改工作,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引导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健全和完善PPP项目审核评估机制,杜绝变相举债行为,严防形成新的风险点。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要严肃查处。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

  2018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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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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