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03.2015  15:00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有关精神,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  

  从中央看,中央部门“二上”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金额约2080多亿元,比上年增长近56%,并已覆盖所有新增项目支出;确定的绩效评价试点项目涉及资金约1020多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9%。从地方看,纳入2014年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约3.0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近125%;纳入绩效监控的项目资金约1.9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近147%;绩效评价范围已从省本级逐步扩大到市、县层面,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约2.1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近61%。

   二、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不断拓展  

  在传统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础上,一是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共有25个省(区、市)开展了省级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试点,有19个省(区、市)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二是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估探索,共有13个省(区、市)开展了财政政策绩效评价试点。如,浙江省以“涉及水稻生产过程的各类财政补贴”为切入点,研究公共支出在涉农补贴方面的政策绩效,提出改进和完善政策的建议;三是实施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财政部开展了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省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共有23个省(区、市)对下开展了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三、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得以提升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指标建设。有31个省级财政部门建立了共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9个省级财政建立了个性绩效评价指标库;国家体育总局等中央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特点,构建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推进信息系统建设。财政部重新开发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交流平台”,有22个省(区、市)建立或在预算系统中嵌入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25个省(区、市)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交流平台;海关总署等中央部门自主研究开发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等。三是加强第三方机构建设。共有29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专家学者库,有27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中介机构库,有15个省建立了省级监督指导库。

   四、预算绩效管理措施得到加强  

  一是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约有近一半的中央部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在全国36个省(区、市)财政厅(局)中,共有23个省(区、市)设立了单独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二是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各地区已出台的省级规章制度合计670件,其中具有顶层指导意义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160件;青岛市还通过了全国第一部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三是宣传培训力度继续加大。2014年,省级财政发表各类文章报道达910多篇(次),开展的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达到230多次,培训人数超过3.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