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援10年集中办案为民服务成效明显

26.09.2017  09:23

2007年以来,宜兴市司法局坚持实行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中心统一受理、自办为主、指派为辅的集中办案模式,通过建立专业的专职律师队伍、出台便民服务措施、建立严格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法律援助为民服务能力。10年来,该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00余件,收到感谢锦旗80多面,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联系点先进集体”,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省司法厅授予“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称号。主要做法:

一是打造优秀专职律师团队。通过建立专职法援律师团队,简化案件审批、流转程序,由中心直接受理、立即办案,让受援人一次性获得所需帮助。目前,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4名,其中在编公职律师4名,聘用专职律师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内勤1 名,司法局派驻监督员1名。中心分成劳动争议、民事侵权、婚姻家庭、刑事案件4个专业组,采取以老带新、分工办案、做强专业。中心按照抓文化、强业务、聚团队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每周学习制度、案件讨论制度、业务指导协作制度等,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为民实战能力。

二是多项便民措施扩大影响。实行集中办案后,中心成功转型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实战部门,依托独立的人财物优势,通过三项便民举措不断扩大法援社会影响。规范窗口建设。在中心、人民法院、人社局设立日常接待窗口,每天两名专职律师值班接待,方便群众咨询。健全联系点制度。实行专职律师与各司法所定点挂钩制度,定期到村镇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与市总工会联合在各镇设立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建立专职律师送法进企业制度;会同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刑事申诉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与驻宜监狱建立“一监区一律师”结对帮扶制度;在驻宜部队和市人武部设立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残联、妇联等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为不同法律需求人员提供帮助。广泛公示宣传。在全市243个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置醒目的法律援助公示牌,将定点律师的照片、联系电话、服务范围以及12348热线电话予以公示,做到法律援助无盲区。

三是内外监管提升办案质量。在内部监管上,坚持“首问负责制度”“案件限时审批制度”“办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述职制度”“庭审过程抽查制度”五项制度。在外部监管上通过聘请仲裁委、法援的相关人员对中心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经常性征询意见;每个案件结案后,征询受援人意见,聘请社会律师作为案件检查员,定期参加庭审旁听,抽查评判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