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财政有序推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苏州市开展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培训
近日,苏州市财政局组织市级387家预算单位就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及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会主要分三个部分内容:一是布置2017年部门预算,依据完整透明、公平绩效、统筹平衡、厉行节约的原则,针对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具体政策要求和编制口径向单位做了具体的介绍,并明确了预算报送的时间、方式;二是解读新出台的《2016年苏州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根据文件对已公开的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进行自查,同时做好部门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以及预算绩效信息、资产信息试点公开的工作;三是对2017年部门预算的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演示。部门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在新《预算法》的指导下,市级各部门应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的到位率,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预算编制与中期财政规划、预算执行、存量资金、绩效管理等有效衔接,不断规范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社会发展。
盐城财政“六个全面”推进预算编制工作
今年以来,盐城市财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着重抓好“六个全面”推进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全面编制预算单位。市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市级公立医院收支也纳入市卫计委的部门预算;
二是全面编制财务范围。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均编制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市级以经营性收入为主的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审批。
三是全面编制预算内容。科学预测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将上级提前下达和每年固定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全额编入部门预算,减少部门预算与决算的差异。
四是全面规范项目库管理。改变传统的“财政切蛋糕,资金找项目”思路,建立市级项目库,将项目库作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前置“硬门槛”,实行入库建档、滚动管理,未落实到具体用途的项目一律不予入库,未入库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五是全面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将财政专项资金按照用途和投向划分为单位发展专项、市直发展专项和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实施分类编制管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除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外,其余全部纳入相关单位的部门预算,减少财政代编预算事项,缩小部门预决算差异。
六是全面执行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编制范围包括所有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市直发展专项以及单位发展专项,市级部门的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上、二上”同步报送,未按要求同步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进入预算审核程序。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与评价结果挂钩,对绩效优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削减规模或取消。
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有序推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玄武区2017年部门预算工作于8月初启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以当前区级财政的现实情况为基础,紧扣区委、区政府目标规划,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
9月下旬区财政局已完成了各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一上录入初审工作,近期正对部门预算一上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比,拟提出一下建议。审核分析工作重点结合各部门(单位)履职特点,对照往年各项工作资金使用情况,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确保预算保障适度。同时归并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项目,取消一次性项目,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重大项目,着力提升预算编报质量和配置效益。
扬州市江都区:明确八个重点 提升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水平
近日,江都区部署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明确八个方面编制重点,不断提升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统筹能力的通知》,对党政机关、执法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综合现行供给政策、非税收入预算、支出安排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资金安排渠道,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将区财政安排800万以上项目和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部纳入绩效预算编制范围,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选取试点镇和部门,探索整体绩效评价,促进部门(镇)整体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对属于《2017年江都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结算目录》范围支出,原则上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培训等“五公”支出,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四是规范编外用工管理。严格执行《严格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对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用工的,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区编办,按程序审定后下达编外用工计划、招聘编外用工。对于无批准手续、未落实资金来源的新增编外用工,一律不得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五是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和少量年初未确定事项外,一般不追加当年项目预算支出。确实属于必须追加的事项,报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追加安排。六是强化结余结转管理。按照《关于推进财政调控创新增加资金有效供给的实施意见》,对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对未满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分类进行结转或收回处理;对政府性基金收入结转规模超过该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七是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五公”经费预决算均要向社会公开。要求各公开主体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决算公开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八是严格财政财务管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重申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加大对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防止乱收乱罚、应收不收和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非税收入行为;强化对重点民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财政资金的跟踪管理;突出会计基础管理监督,重点检查监督各单位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