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 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6.01.2016  11:51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
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2015年第75号
【发布日期】2015-12-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 机电产品进口 管理办法》,现公布《2016年 进口许可证 管理货物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 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xls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