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林业局2016年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
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从2016年7月27日起,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来我省开展2016年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单位及内容
(一)核查单位:启东市、连云港市赣榆区、响水县、扬州市江都区、泗洪县。
(二)核查内容:2012—2015年度重点工程人工造林,包括长江防护林(海防林)体系建设工程,不包括面上造林。
二、核查方法
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林业局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请各地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高度重视核查工作。本次核查是国家对我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效的检验,核查结果不仅反映市、县工作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绿色江苏建设水平。请各级林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包括2012-2015年度重点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及其批复文件(变更作业设计及其变更批复情况)、小班设计图、自查验收等档案资料;重点工程人工造林面积分乡镇(场)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年度重点工程所涉及的年度计划、资金等文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等。
(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地要合理设计核查路线,安排熟悉人员向导,确保核查工作省时、高效。做好交通、生活等后勤服务的安排衔接,确保安全。
联系人:李思刚 025-86275290 13951723927
附件:2016年度营造林综合核查人员分组情况表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2016年度营造林综合核查人员分组情况表
组 别 |
人 员 |
初步时间安排 |
核查单位 | |
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
省林业局陪同人员 | |||
第一组 |
余 平 蔡 茂 |
徐 钊 |
7月27日—8月3日 |
启东市 |
第二组 |
田晓晖 陈 伟 |
张 谷 |
7月27日—8月3日 |
赣榆区 |
第三组 |
左松源 张金贵 |
陈 欣 |
7月27日—8月3日 |
响水县 |
第四组 |
卢卫峰 陈新林 |
徐 钊 |
8月4日—8月11日 |
江都区 |
第五组 |
唐孝甲 杨忠义 |
李思刚 |
8月4日—8月11日 |
泗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