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市政府法制工作综述

05.02.2015  11:40

  2014年,苏州市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市政府法制办报送的“政社互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项目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苏州市在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开展的100个地级以上城市参与的“2014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活动中,位居第九,列地级市第二。
  一、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部署。4月,召开全市依法行政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工作会议,对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对“群众最关心的行政执法疑难问题排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吴江区还组织召开区镇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交流基层政府依法行政难点热点问题,突出案例引导,指导区镇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二是注重总结提高。组织撰写《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报告(2004—2013)》,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首次以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告。委托第三方对《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该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张家港市出版《法治与文明同行——张家港市践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十周年巡礼》一书,全面客观总结该市贯彻国务院《纲要》的创新成果和有益经验,提升社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单位创建两手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优化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方式。2014年的依法行政考核,除年终集中开展重点工作核查、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外,通过委托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开展社会满意度专项调查,在律师行业开展依法行政满意度问卷调查,征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意见等多种方式,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外部评议结果。开展第四轮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申报、推荐、公示和集体讨论等程序,确认24家综合示范类、30家单项示范类单位为2014-2015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的形式,介绍、推广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张家港市改变以往单一的依法行政考核模式,将考核对象区分为四个类别,分类设定考核指标,对基础常规工作实行扣分制,对重点关键工作实行加分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强化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全年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四次;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袁曙宏副主任为全市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学习辅导。与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征文活动,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与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广场宣传活动,加大依法行政知识向社会宣传力度。太仓市新辟增刊《法制调研参考》专题,针对镇区拆违执法难点、诚信政府建设等问题,从法治视角提出破解之道;常熟市加强“常熟政府法制网”建设,将规范性文件、法制监督、行政复议、行政指导等工作概况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政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件地方性法规,出台3件政府规章、6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对12件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对56件地方性法规、74件规章和45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健全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出台《关于在地方政府立法中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的实施意见》,提出从六个方面扩大公众参与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对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进行规范。《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全程在网上公开,起草说明、立法草案、制定说明同步公开。同时,积极尝试开放式、多元化的政府立法起草机制,《苏州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等采用委托第三方和多部门联合起草的方式,着力克服部门化倾向。
  三是制度建设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执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全年共对各地各部门报备的1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备案审查,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都达到100%。常熟市通过规范性文件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的监督检查,借助每半年文件目录审查,减少规范性文件漏报、迟报现象;张家港市建立文件退回制度,明确对于必要性不充分、条件不成熟、没有实质意义的文件,退回起草单位并书面说明理由;姑苏区开展“我为立法献一策”活动,面向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有关古城保护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突出问题的立法建议和意见,为名城立法工作献计献策。
  三、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疑难问题大排查。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民生执法以及社会管理执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排查,先后对“非机动车占用公共自行车停车位”、“小区内破墙开窗、私挖地下库”、“餐饮业环评前置审批”等问题开展调研,研究解决方案。各地和市级政府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排查。如太仓市通过门户网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组织自查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积极排查问题并落实整改;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强化与部门沟通,重点解决了小区内破墙开门及开挖地下室行为的管辖、城市道路安装地锁的管理和处罚、楼顶搭建鸽棚、违法建设快速处置程序等疑难案件和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智能监督平台建设。全面完善行政执法网上监督平台,将行政权力库与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对接;开发“苏州市行政执法便民通”手机客户端系统,实现行政法律法规、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权力事项及案件等信息的适时查询及执法投诉等功能。
  1三是积极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及时修订并向社会公布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及行政权力;组织全市700余名申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参加资格培训和考试;组织由业务专家和骨干组成的评查小组,通过统一标准、分组评估,对调核实、集中审定的形式,对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下发《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积极协调、大力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各地、各部门也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如吴中区探索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开展行政指导案例征集和调研工作;常熟市依托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在线培训学习系统,要求执法人员通过在线阅读、收听、收看视频音频资料等形式完成全年自学任务;太仓市采取一季一抽查、一案一反馈方式,加大日常案卷评查力度;市公安局以法治理念教育、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为重点,坚持全警普训与分层次分岗位培训、法律培训和执法实践、培训结果和用人激励相结合,提升执法人员水平。
  四、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出台《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张家港市开展“行政复议进社区”活动,综合考虑案件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典型性,将行政复议听证会开进社区,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吴中区针对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撰写情况分析报告并以政府“政务信息”的形式在全区通报。2014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86件,同比增长71.62%;市政府受理247件,同比增长39.55%,其中市本级178件,属于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69件。
  二是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合力化解水平。常熟市、太仓市按照《苏州市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等文件要求,有效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的宣传培训、统计报告等制度;太仓市人社局设置“温馨调解室”,在国内率先探索建立以“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公正仲裁”为原则的和谐劳动关系特色之路。2014年,全市各级行政调解组织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83088件,办结273319件,调处成功率达98%。
  三是仲裁工作稳步发展。2014年,苏州仲裁委员会围绕增强仲裁公信力这一中心开展仲裁各项工作,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和案件审理机制、强化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解决机制、加强仲裁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仲裁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仲裁服务大局功能。全年,苏州仲裁委共受理仲裁案件770件,比上年增长28.3%;案件标的23.37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500万元以上标的案件61件,最大标的5.41亿元。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