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改革统揽、依法行政,狠抓任务分解和关键措施落实,主要目标完成均超序时进度,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就业形势保持平稳。注重精准发力,突出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援企稳岗措施,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全力保持就业形势平稳。一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9.4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9.46%。3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02%,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9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9.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93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24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44.24%、64.89%。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8.87万人,创业培训2.63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29.57%、43.87%。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强化企业用工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就业专项活动,举办人力资源市场系列招聘活动,较好满足了企业用工需求。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完善制度与创新管理并举,持续扩面与提高水平并重,着力提升体系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解落实省级综合医改试点任务。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着力扩大社保覆盖面,3月末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960.35万人、2362.16万人、1439万人、1535.29万人和1412.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1342.43万人和1495.94万人,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7%左右。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560万人。按照10%左右的增幅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5元。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细化落实省政府第93号令,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探索推进企业年金发展。
三、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围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为抓手,加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一季度,全省新增专业技术人才7.3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29万人,新增留学回国人员1912人,新引进长期外国专家647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24.7万人。加大人才政策创新力度,深入开展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政策措施、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等课题调研,拟定苏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和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四、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扎实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围绕推进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等开展调研并起草相关改革意见。拟定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经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完成2015年全省公务员招考笔试工作,表彰30名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0个公务员集体。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行动。
五、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劳动合同扩面提质,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推进全省仲裁机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水平。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进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行动,一季度共为8.23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3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3.49亿元,涉及农民工5.62万人,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季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为指针,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新要求,坚持改革统揽、稳中求进,着力抓好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的推进落实,努力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力促进就业创业。突出抓好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试点、稳岗补贴和社保补贴等就业政策落实,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统筹抓好各类群体就业,扎实搞好就业援助。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制定打造众创空间、助力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创业型城市创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及时做好相关政策储备。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省级综合医改试点任务的落实,抓好新修订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贯彻实施。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方式,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持续稳定参保。督促指导各地加快落实各项社保待遇,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推进社保基金监督立法。
三是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建设,集聚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快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着力培养造就新型技能劳动大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优化人才公共服务,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各类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统筹推进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稳妥做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等工作。做好全省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深入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实施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稳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调整、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五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贯彻实施意见。加大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和预警预测力度,依法规范企业劳务派遣和裁员行为,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加大执法维权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厅政策法规处